酒后“聪明驾驶”谁来负责?责任可以减轻吗?

我们都知道,“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。如今,智能驾驶技术正在快速发展。有些人运气好,酒后用“智能驾驶”代替司机的案例时有发生。近日,重庆成渝环城高速云雾山隧道连续两晚上演惊心动魄的一幕。两名醉酒司机打开汽车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后驾车逃跑。然而,他们睡着了,车子停在隧道里。所幸高速公路交警及时反应,避免了事故的发生。高速公路上醉“聪明驾驶”,两辆车停在隧道里,凌晨隧道充满危险,一辆白色轿车缓缓停在隧道第一线,后面的车只能减速轻松变道,危险重重。民警赶到时,司机还在车里睡觉。打开车门,强者酒精的味道扑到我的脸上。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民警文涛:到达现场后,我们发现这辆车停在第一排,后面没有任何标志。隧道内光线昏暗,危险性极大。我方民警赶到后发现,该车司机在车内神情不太正常。立即敲门、关窗,将司机转移至安全地点,并对其进行询问和进一步检查。经检测,驾驶员驾驶时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53.9毫克,属于醉酒驾驶。就在今天晚上,又有一名醉酒司机开车。车子停在云雾山隧道里,司机却睡着了。经民警询问,两名司机均承认当晚酒后驾驶,并将智能辅助车辆转向。勒。他们不记得车是怎么停的。司机:我很幸运。我以为只有一个路口,想把车转到公司。当我上车时,我会自动打开导航。有两种设置:回家和返回工作岗位。他们被分成时间段,直接回家。下车后,我打开了智能车,没有理睬它。我喝了一点。原来,两名司机把车辆的“辅助”误认为是“自动驾驶”,认为这样开车就安全了。由于喝酒,他们在开车时睡着了。 “辅助车辆功能”检测到异常状态并发出提示。睡觉的司机无法接管汽车,辅助驾驶系统自动停止,汽车停在路中间,相当危险。目前,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立案调查,并将面临刑事处罚。如果您这样做,您的责任是否可以减少酒后开启“智能驾驶”?法院如何判决?一些司机误认为车内的智能驾驶功能就是“自动”驾驶,甚至酒后开启“智能驾驶”,认为这样会减轻自己的责任,万一被抓到就会怪罪“车”。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?法院通常如何审理相关案件?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北京的案例。 2023年3月一大早,张某与朋友聚在一起吃喝玩乐后,朋友请了一名司机驾驶张某的车。由于目的地是朋友家,司机见到朋友后就离开了。第二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级庭助理审判员赵鑫:张某考虑到早上路上车不多,而且自己新买的电动车有自动驾驶辅助功能,所以决定开着自己的车回家具有幸运感的精灵。当张某开车行驶在北京广渠门大桥北桥时,被警察绑架。经检测,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1.4毫克/100毫升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一审认定,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,构成危险驾驶罪,依法予以处罚。被发现时,他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/100毫升以上。根据案发时的司法解释,应当从重处罚。鉴于张某到案后的供述及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,可从轻处罚。据此,法院首次认定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3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打开驾驶辅助醉酒驾驶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。一审判决后,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,认为自己开启了自动驾驶功能,道路危险性大大降低。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醉酒驾驶案件,并明确表示,开启醉酒驾驶驾驶辅助系统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。案件二审后,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我国现阶段对自动驾驶应用主体、车辆、试点、示范区域等方面存在限制性规定。张某被绑架时显然不符合上述条件,也没有客观证据证明其被绑架时担任该职务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级助理审判员赵鑫:根据情况从本案和现行相关法律来看,即使在驾驶辅助系统启动后,驾驶员也全程动态参与驾驶过程,需要对驾驶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紧急采集。因此,驾驶员醉酒后是否转向驾驶辅助功能与能否承担责任无关,不能作为减刑的理由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据此裁定,法院定罪、适用法律正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依法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法官提醒,“聪明驾驶”并不是免疫酒驾的盾牌。不要用“智能驾驶”来代替驾驶。赵欣 北京第二国际刑事审判庭刑事一庭一级助理审判员中级人民法院:必须握紧方向盘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行车安全。同时,有关部门也应加大查处力度,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遏制新型危险现象,防止“智能驾驶”被滥用,威胁公共安全。智能辅助驾驶≠自动驾驶 公安部专家表示,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不等于那些“自动驾驶”系统,驾驶员才是最终责任人。 ????????根据国家汽车驾驶分级标准,驾驶自动化水平分为0-5级。 0-2级是驾驶辅助,是商业量产中常用的自动化系统。 3级是有条件自动驾驶,在特定情况下执行驾驶任务,但驾驶员需要当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接管时间。 5级是完全自动驾驶。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不是“自动驾驶”系统,不能及时处理其他车辆或者违章车道、路障等情况,而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及时响应和处理,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,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。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张茜:目前市面上所有车辆的技术特点都属于驾驶级别,这就需要驾驶员和智能驾驶系统共同协作,完成车辆的动态运行。驾驶员必须始终监控系统并在必要时检索车辆紧急情况。换句话说,司机才是最终的责任人。使用辅助功能时驾驶功能中,驾驶员必须继续履行观察路况、预见危险、及时捕捉的义务。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管理法规研究部副主任 赵思聪:诸如长时间离开方向盘、目光不看路面等违法行为,本质上构成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,是可以匹配、计分的。发生事故时,驾驶员仍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。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,也可以构成交通事故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之1规定,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使用辅助导航系统的行为,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。n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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